台灣網2月17日消息 前臺灣“中鋼”公司董事長林文淵昨天開記者會強調,元大一品苑的兩戶豪宅是受吳淑珍請托,自行籌資替陳水扁家墊款170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購買,澄清未替陳水扁家以置產方式洗錢。對此,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認為,就一般“經驗法則”,林文淵說法難讓人信服,反凸顯出欲蓋彌彰的破綻。
報道稱,從大多數人的經驗法則來說,就算要幫人墊錢,絕對不可能像林文淵這般,一墊就是8位數鉅款。雖然他說是預售屋,一期一期繳交,從2006年購屋到2008年4月賣出,兩年多的時間,平均每個月也要繳交五、六十萬元,若加上他自己購買的房子,一個月至少要繳交百萬以上的現金。
就算林文淵財力雄厚,不計較代墊的利息,就算陳水扁對他有知遇之恩,他可以這麼大筆地為吳淑珍墊款?有道是“親兄弟,明算賬”,陳水扁再對他有恩,也不至於回報到代出鉅款,把籌措資金的壓力自己一肩扛起吧。
以資產在島內名列前茅的國泰蔡家為例,國泰世華銀行是自家開的,重出江湖的國泰人壽、國泰世華銀副董事長蔡鎮宇,日前才公開抱怨,因為代墊保險室租金,吳淑珍就當成免費的。財力如此雄厚的國泰蔡家都不堪墊款的苦惱,林文淵再怎麼有錢,也難以和蔡家相比,他卻可同時購買植心園、一品苑(植心園2戶、一品苑3戶)共5戶豪宅,這可不是一般人墊款數千元、數萬元可以比擬,個中資金的來源,如何讓人相信完全是他一人籌措?
一品苑房屋推出時,就強調高過每坪(1坪約合3.3平方米)百萬元的仁愛路“帝寶”(豪宅),林文淵聲稱墊款幫陳水扁家買的兩戶卻只要50萬元,明顯低於市價一半,商人在商言商,為什麼甘願折半便宜出售?
個中的原委絕對不是林文淵出面說沒有幫忙洗錢就可了事,他也有可能在不知情下,被陳水扁家利用來當人頭,從中協助收受企業好處,這也是特偵組亟欲查明的部分。(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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