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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家弊案證人出庭翻供 臺檢方懷疑有人串供

2009年04月20日 07:1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20日消息 據臺“中國時報”報道,原陳水扁當局“國科會主委”魏哲和及前新竹科技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日前就龍潭購地弊案先後出庭。兩人相繼證稱陳水扁沒有口頭指示,庭訊時還不自主望向陳水扁及扁律師團。據臺媒了解,臺檢方懷疑兩人翻供是有人從中“勾串”,不排除分案調查是否涉及偽證罪,同時,陳水扁下月24日羈押期滿前,臺檢方也將據此力主應續押。

  據臺媒報道,臺北地院審理龍潭購地案,9日傳魏哲和出庭作證時,他的證詞不是避重就輕,就是“我忘記了”,還不時側頭朝陳水扁的律師團和陳水扁方向望去,以至於讓審判長當庭質問魏哲和,出庭作證前是否與任何人聯絡過要怎麼說。

  臺北地方法院16日安排李界木與陳水扁對質,李界木一改“認罪”請求輕判的態度,推翻他在臺檢方特偵組的關鍵供述,強調購地過程是原陳水扁當局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全依相關程式和作業規定辦理。至於在陳水扁辦公室召開的五人會議,陳水扁未做任何口頭指示,“先租後買是大家的共識”,證詞與魏哲和前後呼應,甚至在臺檢方詰問及審判長訊問時,陳水扁委任律師和李界木之間,也多次有“點頭”的情況。

  臺檢方表示,李界木是依臺灣公務人員對於職務上的行為收受賄賂罪起訴的,如今李界木坦承拿錢卻不認罪,就算不是他說的期約、賄賂,但可能有後謝的問題。3000萬元(新台幣 下同)不是一筆小錢,李界木在蔡銘哲送錢後,縱使不知該如何退回,也可向臺灣檢察單位報告,而平白無故的收受3000萬元,根本就是受賄。

  臺檢方認為,接連兩位原陳水扁當局官員出庭作證,都出現明顯可見的異狀,讓臺檢方懷疑個中大有文章。尤其李界木的偵審供詞不一致,冒認罪後翻供的風險,可能是有人下“指導棋”。未來除了由臺北地方法院來認定是否涉及偽證罪嫌,臺檢方也不排除自行分案調查。

  據臺媒了解,陳水扁5月24日第一次延長羈押將期滿,從相關證人到庭作證的情況看,臺檢方特偵組認為,以陳水扁對證人的影響力,應該繼續延押,避免發生勾串影響訴訟等情況。(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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