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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律師事務所可在福州廈門設立分支機構 臺商期待

2009年05月18日 12:3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18日消息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國臺辦主任王毅昨日宣佈的對臺8項利好措施中,許可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涉臺的民事法律諮詢服務。今後,臺商在大陸經貿糾紛,將更能得到即時法律協助。

  報道稱,臺灣業界認為大陸試點許可臺灣法律事務所至福州、廈門設立分支機構,對臺灣來說的好處在於,可讓一些臺灣大型法律事務所,進一步擴大業務範圍,並可利用陸資赴臺投資機會,承接相關業務。

  針對此事,廈門臺商協會長曾欽照表示,臺灣律師對於臺商企業比較了解,一旦臺灣律師事務所可來設分支機構,對於臺商確實是一件好消息。(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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