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馬英九控告臺“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偵辦特別費案涉製作不實筆錄,3月間透過律師聲請交付審判;馬英九昨天表示,這是第一次臺灣地區領導人行使訴訟權,相信會有正面效應。
馬英九辦公室公共事務室主任蔡仲禮轉述,馬英九認為他做了一件該做的事情,對此事義無反顧。馬英九說他上任後推動司法改革,包括被告有權看筆錄,筆錄有錯必須更正等,因為筆錄錯誤看起來好像是小事,卻是決定案件勝負的關鍵,影響重大。
但馬英九也認為,相關改革還看不到成果,還未看到真正的改善。因此,儘管他身為臺灣地區領導人,但還是要提出控告,就是要凸顯這個問題,並會堅持走完司法救濟程式、推動司法改革,雙管齊下確保民眾司法權益。
蔡仲禮說,馬英九認為他提告之後,現在檢察官製作筆錄已經比較詳盡,而這次是第一次臺灣地區領導人行使訴訟權益,已產生聚焦效應,相信有助於保障民眾權益,這是司法人權的一部分,也是司法教育的一部分,他認為會有正面的影響。
馬英九在擔任臺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經檢察官侯寬仁偵結後起訴,最後獲判無罪。但馬英九委任律師認為,侯寬仁在偵訊時有製作筆錄不實情形,於是控告侯寬仁。全案經臺北地檢署去年12月31日不起訴後,馬英九又向“高檢署”提出再議也遭駁回,今年3月間又委由律師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交付審判,合議庭尚未裁定。
由於交付審判多年來獲法院裁準機率僅有千分之7,宋耀明表示,交付審判獲法院裁準的機率本來就非常低,這在提出時馬英九也有考慮過。對於馬英九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侯寬仁昨天表示,他自己是看到報紙才知道這件事,一切都以平常心看待。(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