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洗錢案,認定陳水扁家以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保管的不法所得,動用其中6千萬元(新台幣,下同)交給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支付購買兩戶寶徠豪宅,涉及洗錢,日前已下令凍結陳水扁寶徠兩戶房產,禁止移轉買賣,日後若經法院判決有罪定讞,將依法宣告沒收。
此外,臺特偵組也全面凍結陳水扁吳淑珍利用親友作人頭的相關洗錢賬戶。其中,被檢方認定是吳淑珍洗錢重要賬戶的吳景茂彰銀民生分行賬戶內,1千余萬元定存,檢方懷疑是贓款,也予以凍結。
臺檢方在今年五月間,行文地政機關,以涉及洗錢理由,凍結陳水扁家位於北市的寶徠花園廣場十五樓、十七樓兩戶房產,禁止扁家移轉買賣,防範趁機脫產。
為了追查陳水扁家資金,臺檢方曾調閱陳水扁吳淑珍及陳致中等賬戶。由於臺檢方無法認定扁家成員賬戶內的資金全部是不法所得,因此目前還沒有凍結扁家成員賬戶的動作。(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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