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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縣市合併升格已成定局 依規定無退場機制

2009年12月24日 13:0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在臺灣“立法院”表示,高雄縣市、臺南縣市、臺中縣市合併升格,雖然南部鄉鎮公所代表提出疑慮,但根據臺灣地方制度規定,一旦決定合併升格,就無退場機制。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表示,江宜樺上周曾說,如果有縣市要放棄合併升格,“內政部”會考慮,是否有縣市說要撤合併升格案,“內政部”就可以撤案?請問“內政部”要如何撤銷?

  江宜樺表示,當天他會有這樣的說法,是因為有鄉鎮市公所的代表陳情,當時他們同意升格,但卻沒有被告知要取消鄉鎮市公所代表選舉。江宜樺指出,聽取相關意見後,就表示合併升格案是各縣市政府同意,並提請縣市議會同意,也曾召開公聽會同意。如果他們不想合併,就需要縣市政府提案、並經縣市議會同意,再報到“內政部”。

  邱議瑩說,“內政部”根本不該考慮到退場機制,如此,等於把縣市合併升格當兒戲。一旦撤銷合併,那麼延選的1年期間,這些縣市公職人員合法性都會出問題。

  國民黨“立委”吳育升表示,就他了解,臺南縣市合併升格案,民進黨本來是當兒戲,隨便說說;沒想到竟然通過,弄巧成拙造成黨內惡鬥,現在騎虎難下。吳育升要求江宜樺針對合併升格案是否可以反悔?再度對外界做說明。

  江宜樺表示,反悔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這是1個假設性的問題,如果發生,“內政部”要去研議有無退場機制。但就“內政部”研議現行的地方制度規定,退場機制不存在,合併升格確定後,就不會再改變。(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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