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美國司法部15日向當地法院提訟,要求沒收陳水扁夫婦在美房產。臺灣檢方表示,當初為確保不法所得追討,才托美方代為查扣陳水扁夫婦在美房產。
知情人士表示,2008年8月陳水扁案爆發後,臺檢方特偵組自瑞士取得的司法協作資料,看不出陳水扁家族洗錢至美國,是特偵組輾轉查出,陳水扁家族將一部分國泰世華保險室內的金控賄款,轉匯到美國購屋。
特偵組去年由檢察官越方如與美方聯繫,先後提供美方陳水扁案起訴、判決書,以及金流數據,目的在於囑託美國將陳水扁夫婦房產查扣,以利日後陳水扁案判決定讞有罪,特偵組可以追討回陳水扁家族不法所得。
臺檢方人士指出,美國法律制度賦予美國司法部門,得以透過民事訴訟,對未定罪的可疑資產沒收。由於臺灣已向美方提供陳水扁家族洗錢充分的事證,美國司法部勝訴的機會應該很大,但美司法部勝訴後,2房產所有權即歸美國政府。
雖然美國司法部表示,勝訴後將出售2棟房產,並將其中“部分”款項歸還臺灣。但臺檢方人士表示,類似訴訟,國際並未明訂歸還比例,雖然陳水扁夫婦購屋款來自臺灣,但美國司法部勝訴後,可自行裁奪“分享”金額,臺灣能拿回多少,主動權操在美方。(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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