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失業男子買顆西瓜 竟遭老婆拳打腳踢並罰站6小時

2010年08月06日 10:5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6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中市一名失業男子只因買了一顆西瓜,遭妻子嫌“亂花錢”,對他拳打腳踢還罰站6小時,甚至還逼離婚。

  43歲的林姓男子原是電子工廠班長,妻子則在某金融機構擔任中級主管,兩人結婚10多年、育有兩女;原本一家人和樂融融,但自去年底丈夫的因公司遷廠而失業,該男子從此家中地位一落千丈。

  今年5月他帶妻小到嘉義旅遊,隨手在路邊買了一顆西瓜,豈料妻子看不順眼,嘲諷“沒賺錢還敢買東西!”返家後又對他拳打腳踢,造成他頸、腳部挫傷,還鎖住大門要他在家門口罰站。

  報道指出,該男子連續站6個多小時,晚間10時只好求助派出所,經警察代為溝通獲准才進門。警員問他,為何不先找親友家借住?他說,“如果太太知道我不乖乖罰站,回去更慘!”他說,因失業,妻子常辱罵他“沒用”、“在家吃飯的米蟲!”妻子動輒丟擲碗盤要他“死一死”,他怕親友知道後傷及自己男性尊嚴,不敢聲請保護令。

  他表示,失業後他曾做過清潔工,但月薪只有新台幣兩萬元,比不上妻子的新台幣五萬多元,妻子逼他重找工作。該男子說,“可是我已經這把年紀,哪有公司要用我?”只要妻子在家他就不敢回家,只好外出假裝應徵,曾還有自殺念頭。

  據臺中市警察局婦幼隊統計,近年島內男性受家暴比例增加,研判跟景氣低迷有關;不少受暴的“老爸”擔心社會異樣眼光羞于啟齒,婦幼隊呼籲受家暴男人應勇於向外求助。(台灣網 劉海偉)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