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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房價高不可攀 民眾購屋痛苦指數創20年新高

2010年08月24日 07:5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購房痛苦指數持續飆升!臺當局“主計處”日前公佈最新“家庭收支調查結果”,以30坪(1坪約等於3.3058平米)的標準中古屋(二手房)價格,換算各主要都會區的房價所得比發現,臺北市最新的房價所得比突破10倍,達11.5倍,比去年的9.9倍高出許多,創下近20年來新高紀錄。

  高雄市購房最輕鬆,房價所得比僅有3.3倍,以臺北巿30坪中古屋總價1431萬(新台幣,下同),到高雄買3戶都有餘。

  而在房價居高不下間,民眾對臺北縣巿的“購房熱情”也出現“化學”變化。依臺灣永慶房仲集團所進行的“永慶看屋熱情指數”調查顯示,7月份全臺民眾的看屋熱情並不受政策影響,平均指數反而從6月的89上揚92。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打房的重點區域,臺北市的看屋熱情指數已從6月548降至515,臺北縣從6月的517跌至515,因而大臺北地區成為全臺唯一指數下滑的區域。

  所謂“購房痛苦指數”,係以該區預售屋與新成屋的平均房價,乘以35坪3房的總價後,除以雙薪夫妻的年所得而得,顯示出民眾的購房負擔的沉重與否。根據臺當局“主計處”數據顯示,臺北市2009年最新公佈的家庭可支配所得為124.6萬元,而今年1至8月住宅最新單價為47.7萬元,在家庭所得停止成長,但房價上漲超過1成的情況下,30坪住宅的房價所得比已經攀升到11.5倍。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經理蘇啟榮指出,實際上購房人若無其他外力協助下,購買10倍以上房價所得比的房子並不常見,尤其是近2年,第一次購房就選擇臺北市的民眾,通常都有父母長輩的資助,或是“買小不買大”、“買舊不買新”,來降低購房負擔。

  “11.5倍的房價所得比反映出一般家庭在臺北市擁屋的困難度!”蘇啟榮說,不是已經在臺北市買房子的人,都願意貢獻10年以上的家戶可支配所得來成為有殼一族(有房族)。除了父母長輩幫忙在臺北市購房現象外,沿著捷運向外買,“臺北市就業、臺北縣購房”也是近年越來越普及的購房行為。

  以臺北縣的房價水準為例,今年平均1至8月住宅產品的單價,每坪約23.1萬元,購買30坪的房子,總價約693萬元,房價水準不到北市的一半,若以臺北市的家戶可支配所得124.6萬元到臺北縣購房,房價所得比頓時下滑至5.6倍,購房就容易許多,房子的選擇性也相對的增加。

  離開大臺北地區,房價就平易近人多了!大部分的都會區域,購買30坪的住宅產品,房價所得比僅約3至4點多倍,雖然2009年各都會區的平均家戶可支配所得,都低於2008年,不過大臺北以外的地區,近年普遍房價水準都維持穩定狀況,房價所得比增加幅度並不大。

  購房最輕鬆的當屬高雄市,房價所得僅有3.3倍,等於3.3年的收入就有機會一圓購房夢。其次則是以竹科人為購房主力的新竹市,新竹市平均可支配家庭所得高,而整體房價水準一般,因此房價所得比僅約3.4倍,也是房子可以輕鬆買的區域。(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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