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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民間社團吁法官審理兒童性侵案多關注被害人權益

2010年09月15日 15:0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1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防暴聯盟理事長周清玉今天(15日)表示,司法人員處理兒童性侵案件沒有尊重其他專業人士建議。她說,法官不能只注重嫌疑人的權益,更應該關注被害人的權益。

  國民黨籍“立委”潘維剛、朱鳳芝上午在臺灣“立法院”召開“找回性侵害被害人的公評正義”公聽會,周清玉出席發言時做上述表示。

  周清玉認為,法官審理兒童性侵案件時速度太慢、太保守,法官不能只注重犯罪嫌疑人的權益,也應該重視被害人的權益,畢竟被害人的權益更是社會大眾所期待的公正所在。周清玉說,相關單位應儘速邀約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士一起處理這個問題,不只是法界的問題。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說,據統計,臺當局“內政部”每年接獲9000多件性侵害案件,卻只有約3500件向警方報案,其中僅有600多名加害人入監服刑,顯見有太多加害人逍遙法外。

  姚淑文指出,現代婦女基金會希望相關單位能夠儘速修法、臺灣“司法院”也應成立“性侵害專業法庭”、提升被害人的訴訟地位與權利、並加強司法官職前與在職訓練,以及培育專家證人與加害人處遇專家,並且加強加害人再犯監控。(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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