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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起兩岸將相互受理對方專利、商標優先權申請

2010年11月10日 14:1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10)日表示,兩岸將自22日起開始受理對方專利、商標及植物品種權優先權主張申請,且主張優先權的基礎案日期追溯今年9月12日起。

  臺當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由於執行兩岸專利、商標及植物品種權優先權相互承認工作,涉及各自內部的相關作業調整,雙方已進行多次溝通、協商與相當的準備工作。大陸方面釋出最大的善意,內部積極配合相關調整與修正,包括修正現行受理臺灣申請案的相關規定等,使得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自9月12日生效後的2個月,即可對外宣佈相互受理。

  此外,臺當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指出,有關指定臺灣相關協會或團體辦理臺灣影音製品著作權認證流程部分,大陸方面表示,一旦相關手續完成,即可由臺灣著作權保護協會開始辦理相關認證作業。(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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