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誤提“恐龍法官”的“大法官”提名風波,馬英九(右)和蕭萬長(左)1日中午親自出面道歉,兩人表情凝重。
台灣網4月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大法官”提名釀成政治風暴,馬英九1日舉行記者會公開道歉,直言“提名比較反映菁英色彩的決定,無法符合人民期待”。馬英九還說,事前若知道臺灣“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涉及性侵爭議判決,“就會決定不提名她”。
3月30日,馬英九決定提名4位“大法官”,被指“恐龍法官”的邵燕玲名列其中,招致猛烈批評,馬英九不但馬上更改提名,當晚也發出道歉聲明。1日上午,馬英九又邀集臺灣地區副領導人蕭萬長、臺灣“司法院長”賴浩敏會商,隨後共同舉行記者會,三人輪番道歉。馬英九說:“不管誰推薦、如何審查,最後我提名,就要先站出來致歉!”
馬英九澄清,他直到31日早上6時才透過媒體知道邵燕玲曾有爭議判決,就是臺灣“白玫瑰運動”批判的審判長。他說,自己週一(3月28日)雖曾約見邵燕玲,當時也談到臺灣“最高法院”的性侵判決,但“她沒談到自己是審判長,我也沒問她。”
馬英九表示,邵燕玲是臺灣“最高法院”法官,他是臺灣地區領導人,兩人不會談司法個案,僅就通案包括司改、民眾對司法信任、兩岸關係等交談,當時馬英九辦公室副秘書長高朗也在座,“都沒聽到她有這樣說明(指自己涉及性侵爭議判決)”。
馬英九還說,“如果她(邵燕玲)當時真的這樣說了,我當時就會決定不提名她!”他坦言,只要任何一個環節多用心、多調查,就能避免爭議;原本應顧及社會觀感,很遺憾沒做到,這次提名出現盲點與死角,也是未來改革重點。
對於“大法官”提名臨時換將,馬英九解釋,這不是用民粹掩蓋專業,“大法官”由臺灣地區領導人提名、臺灣“立法院”同意,這是政治過程,不同於一般法官任命,不能單純引用法律,必須從法律背景、目的來進行最適切的解釋,更要顧慮人民感受。(台灣網 陳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