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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對死刑犯依法執行並減少死刑使用

2012年12月19日 17:4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9日消息 馬英九辦公室今天說,三審定讞死刑犯除尚有挽回機會,否則須依法執行,臺當局同時也減少死刑使用,這些是馬英九一貫立場,並無回避。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部分媒體質疑馬英九在18日舉行的有關記者會中,回避死刑存廢問題。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范姜泰基下午說,馬英九當時請臺當局“法務部”部長曾勇夫先說明當局對死刑看法後,立刻表示完全同意,不但未回避,反而明確對死刑存廢問題表態。

  他表示,目前臺當局在法規上維持死刑,因此對三審定讞的死刑犯,除非窮盡一切救濟程式尚有可挽回的機會,否則必須依法執行。但同時臺當局長期以來也會透過修改法規與其他措施減少死刑使用,這些是馬英九與當局的一貫立場,並無媒體所指稱的“回避”問題。

  范姜泰基說,依據相關規定,臺當局“法務部”是死刑執行的最高主管機關,因此在18日記者會中,馬英九先請“法務部”答覆媒體詢問,隨後馬英九也立即明確表示“完全同意”曾勇夫所言,這不僅是尊重主管機關的職權,馬英九更是一貫清楚對死刑存廢問題具體表態,媒體指稱的“回避”實在不知從何而來。

  范姜泰基指出,臺當局早已開始透過修改法規或其他措施,減少死刑使用,如全部廢除唯一死刑,大幅減少相對死刑。(台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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