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雙方將共同推動兩岸資本市場在資金雙向流動及機構準入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
(一)大陸方面將積極考慮在ECFA框架下進一步擴大資本市場對臺開放
1、對臺開展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試點(簡稱RQFII)。RQFII試點推出以來,市場各方高度關注,境外投資者反映積極。目前,RQFII總投資額度已達2700億元,有26家機構獲得RQFII資格,共獲批額度近700億元人民幣。大陸方面了解到,臺灣投資者對於大陸資本市場具有較強的投資需求,許多臺灣機構投資者已認購現有RQFII產品。近期,臺灣業界提出希望單獨增加1000億RQFII投資額度,專項用於臺資金融機構開展RQFII業務試點,大陸方面對此將予以積極考慮。同時,大陸方面將研究允許符合條件的臺灣居民在RQFII項下投資大陸資本市場。
2、為臺灣證券商申請大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進一步提供便利。ECFA簽署以來,已有17家臺資金融機構在大陸獲得QFII資格,總共獲批投資額度為17.2億美元,有關措施為臺灣長期資金進入大陸資本市場提供了便利。目前,大陸有關實施QFII的管理辦法規定,證券公司申請QFII資格須有不少於50億美元的管理證券資產規模。考慮到臺資券商主要以自營、經紀等業務為主,較難達到此標準,大陸方面將積極考慮允許臺資證券公司申請QFII資格時,按照集團管理的證券資產規模計算。
3、進一步提高臺資在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根據大陸證券業現行對外開放政策,臺資在大陸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持股比例最高不超過49%。ECFA簽署之後,大陸方面已批准2家臺資機構在大陸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為進一步加大證券業對臺開放,大陸方面將在ECFA框架下允許符合條件的臺資金融機構在大陸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臺資持股比例將達50%以上。
4、合資證券公司。根據大陸加入WTO的承諾及現行證券公司對外開放有關政策,大陸允許臺資在大陸設立合資證券公司,合資證券公司作為境內證券公司的子公司,臺資的持股比例不超過49%,主要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合資證券公司在設立滿2年並符合其他條件的情況下,可申請擴大業務範圍。近年來,隨著大陸A股市場的不斷發展,臺資金融機構參與大陸資本市場的願望日益強烈。大陸方面充分了解臺灣業界的呼聲,在大陸證券公司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方面,將積極考慮允許臺資先行先試。初步考慮以下:一是允許符合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條件的臺資在上海、福建、深圳各設立1家兩岸合資的全牌照證券公司;其中,臺資持股比例最高可達51%,大陸股東不限于證券公司。二是允許臺資股東在大陸批准的“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試”的若干改革試驗區內,各新設1家兩岸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其中,大陸股東不限于證券公司,臺資持股比例不超過49%,且取消大陸單一股東須持股49%的限制。
5.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積極考慮允許符合條件的臺資證券公司在大陸設立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作為大陸證券公司的子公司,專門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臺資持股比例最高可達49%;在大陸批准的“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試”的若干改革試驗區內,允許臺資在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中的持股比例達50%以上。
6.合資期貨公司。允許符合條件的臺資期貨公司在大陸設立合資期貨公司,臺資持股比例最高可達49%。
(二)臺灣方面將積極考慮在ECFA服務貿易協議承諾列表納入下列項目
1.調整大陸證券期貨機構在臺灣設立代表處須具備的國際證券期貨經驗為2年以上,且包括港澳地區。
2.循序放寬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的投資額度限制,初期可考慮由5億美元提高至10億美元。
3.積極研議放寬大陸證券期貨機構參股臺灣證券期貨機構的有關限制。
4.積極研議大陸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投資臺灣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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