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14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市一名警官,外遇還想省下小三索討的分手費,便自己向長官表示在老婆調職南下時,發生婚外情,自請處分。
據報道,該警官之所以會自揭瘡疤,疑因小三開的200萬(新台幣,下同)分手費太高,加上外遇之事已被元配發現,乾脆自己揭露,分手費也只願意給15萬。(台灣網 朱煉)
臺灣頻道 臺灣政局 臺灣社會 臺灣軍事 娛樂新聞
[ 責任編輯:朱煉 ]
捕蛇人捕獲4.5米巨蟒
美母親產後不捨胎盤
男孩要麼奔跑要麼死
男子欲斷健康右腿
朱邀洪秀柱接副主席?
朱立倫遭"獨派"下戰帖
被換了洪秀柱委屈嗎?
王金平涉司法關說案
強颱風“蘇力”襲臺
"白狼"返臺遭捕引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