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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出爐“張八條” 規範房產交易資訊

2013年06月19日 10:0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1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市副市長張金鶚研擬完成的“不動產交易消費資訊管理規範”,昨(18)日出爐;被視為“張八條”的該規範,將根據不動產相關法源,要求不動產經紀業今後將自行自律、嚴格過濾不動產資訊。

  最新出爐的“不動產交易消費資訊管理規範”,昨天一早獲市政會議通過實施,為全臺首創;隨即在10點半,由臺北市地政局代理局長黃榮峰說明通過實施的8項條文,並由副市長張金鶚主持說明會。

  為導正不動產市場的不當錯誤資訊,張金鶚透露,接下來為導正房地產資訊透明化,將建立“臺北市房價指數”,樣本為已登錄實價的新成屋和中古屋,預計7月中旬可望公佈。

  黃榮峰表示,“不動產交易消費資訊管理規範”的全文,濃縮為8條、沒有罰則。

  張金鶚表示,此次實施的上述規範,並非臺灣媒體所稱的“禁密碼”,也並非所謂的射出“第一箭”,市政府要做的只是積極性作為,雖然要一次到位、並非簡單之事,但還是會在“緩和、漸進、輔導”3大原則下,來推動上述規範,同時也期待業界發揮自律功能。

  張金鶚指出,將針對註冊登記在臺北市的不動產經紀業界,所發佈的不動產消費資訊,要求須“有所本”、註明出處和來源;若非正確,市政府將啟動調查機制,並要求予以指正、要求改善,但並未設定改善限期;若沒有誠意改善、則會公佈業者。

  至於這項規範的約束對象,若發佈不當錯誤資訊的不動產經紀業者不在臺北市註冊登記將如何處理?張金鶚回答,目前臺灣“消保法”、“公平交易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個人數據保護法”等,都于法有據,必要時可處以罰則,同時市府也將會知會其他縣市主管機關進行管理。(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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