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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學位”還貸損害教育公平

2013年01月29日 13:49 來源:大眾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賣學位”還貸損害教育公平

  1月26日,在廣東省人大茂名團分組討論會議上,省人大代表、廣東實驗中學校長鄭熾欽透露,廣東實驗中學高中校區投入,政府借貸佔了四成;相應的,高中四成的學位,都被拿來高價“出售”用於還貸。據他介紹,在此前的調研中,他了解到,存在類似情況的學校,全省至少還有六至八所。(1月27日《新快報》)

  政府貸款建設公辦高中,然後出售學位還貸,損害了起碼的教育公平。

  借“賣學位”還貸,一則,是對教育責任的“巧妙”轉嫁。有專家認為,貸款建設公辦高中,是政府為公眾謀利益的一種公益行為,是政府應該承擔的教育責任,政府財政就應獨自為這種行為買單。“任何企圖讓單個納稅人來買單的行為,都是一種政府施于納稅人的苛捐雜稅”。在不少地方,公辦中學基建投資大,而政府投入極少,高中步大學後塵負債,也就成為了殘酷的現實。

  二則,會助長高中大規模舉債的不良風氣。如今,相當一部分高中盲目建設,平時連體育課都不能保證,卻建起了豪華游泳池、豪華體育館,背上了沉重的債務枷鎖。尤其是一些重點高中,不斷貸款建分校、連鎖學校,成立國際部,擴大招生規模,隨著一個個“超級高中”的形成,一團團“超級債務”也就產生。去年9月底,浙江省審計廳發佈消息稱,浙江部分學校舉債規模超過償還能力,部分學校實際已喪失自身償還能力;與此形成反差的是,部分負債學校建設規模則“嚴重超標”。

  三則,會助推擇校行為愈演愈烈、擇校費也居高不下。當下,幼兒教育要“擇園”,小學初中要擇校,不斷高漲的費用讓百姓不堪重負。高中階段擇校費雖說屬教育行政事業收費,有明碼實價的規定,但事實上,在優質資源相對緊缺情況下,除了少部分學位是“成績擇校”,很多學位已演變成“權力擇校”、“金錢擇校”——權高者得、價高者得了。“高投入——高負債——高收費”便成了一種惡性迴圈。

  那麼,該如何化解公辦高中的債務危機?對於已背負的債務,筆者認為應像“普九化債”一樣,由財政買單;即使有的地方眼下沒有償還能力,也應制定逐年償還的實施方案,分步合理化解債務。而要杜絕新的債務,則需政府履行投入責任和監管責任,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同時建立健全債務控制長效機制,杜絕為追求規模、製造政績而盲目決策、跟風建設,以及教育腐敗。

  教育是公益事業,教育公平的核心是機會公平,是要讓更多的學生公平地享受到優質教育資源,而不是負債建設一部分“超級中學”,讓有錢人獨享優質教育資源。(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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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芮益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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