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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結婚一週要離婚 女方分禮金被告知已交紀委

時間:2010-10-26 09:49   來源:重慶晚報

  一對小夫妻婚禮才辦了不到一週,男方就提出要離婚,但雙方一直未能就相關問題達成協定。之後,女方認為男方有了外遇,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並分割包括結婚禮金等在內的夫妻共同財產。

  昨日,渝中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男方表示,由於自己父親是一名領導幹部,辦婚禮所收禮金25.5萬餘元已上交單位紀委。對此,女方提出質疑。

  結婚一週就提出離婚

  今年26歲的李華和大自己兩歲的丈夫劉強2007年1月認識,並在之後確定戀愛關係。去年9月9日,兩人領取結婚證書,並在今年3月20日和4月18日,分別舉行了兩場婚禮。李華訴稱,今年4月25日,也就是兩人的第二場婚禮舉行還不到一週時,劉強突然提出離婚。她開始還試圖挽回這段婚姻,但劉強一直堅持要離婚。

  李華說,今年6月11日,她在婆婆家看到劉強的脖子上有一個明顯的吻痕。在雙方家長詢問下,劉強承認在外面找了女人。李華認為劉強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就和別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對她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於是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

  李華除了要求分割包括電器、黃金折合後的共計60余萬元的結婚禮金等夫妻共同財產,還要求劉強支付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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