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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污染地建經適房”存環保違規行為

時間:2010-12-03 15:21   來源:新京報

  

   武漢江岸區召開發佈會稱,小區未經環保驗收即違規投入使用,環保局將全面驗收,如不合格將繼續整改

  昨日上午,武漢市江岸區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回應“污染土地上建起經適房”一事。參會專家稱,土壤修復工程全面完成後可保證居住區的環境安全。武漢市環保局稱,該小區尚未由環保局進行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目前就投入使用是違規行為。該局將依法對項目進行環保驗收,如果驗收不合格,將繼續整改,直到合格為止。

  1 問題土地未經環評先開工?

  小區開工前曾評估場地

  昨日的新聞發佈會上,江岸區召集了項目建設單位、有關專家學者、市直相關部門負責人,就土壤污染問題進行說明。

  通報稱,長江明珠項目位於武漢市長江化工廠舊址,規劃用地110余畝,新建房屋建築面積20.7萬平方米,由15棟房屋組成。

  通報稱,該項目分2期計劃,分別於2005年2月、2005年10月獲得武漢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局、國土資源局、房產局等部門批准,于2008年9月正式開工建設。不過在上述多個“批准”部門中,唯獨沒有環保局,也沒有環評批復手續的介紹。

  通報稱,針對長江明珠小區原址環境保護問題,2007年7月江岸區房地產公司委託武漢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該項目場地污染進行評估,結論為:“僅局部地塊存在銻超標,建議採用粘土覆蓋的土壤修復方案,其餘地塊指標均符合標準限值要求”。

  武漢市環保系統相關人士介紹,所謂的“場地環境評估”工作只能算作環評程式中一個元素,並非完成環評手續。事實上,根據通報,直到2008年10月,江岸區房地產公司才委託中國地質大學(武漢)進行環評。

  根據通報,2008年12月,江岸區房地產公司還委託湖北省核工業放射性核素檢測實驗中心對項目場地放射性再次檢測,結論為:“根據放射性環境評價的要求,廠區環境可以用來作為居住建築用地”。

  對此,上述環保系統人士介紹,化工廠土壤污染多是重金屬和有機物污染,一般與放射性環評無關。

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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