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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加名還是做公證? 婚姻法新解釋引發口水戰

時間:2011-09-01 10:49  來源:今日早報

  連日來,婚姻法新解釋引發的口水戰,愈演愈烈。房子作為最重要的一种家庭財產,成為這一次口水戰的焦點,倒也合乎情理。先是熱烈討論婚姻法新解釋是否合理,然後到擇偶觀念的改變,再到房產證加名,一路上口水氾濫成災。

  【網上傳言】

  房產證加名不如公證

  受婚姻法新解釋的影響,近期多地出現夫妻一方要求房產證加名的現象。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根據新解釋離婚時房產歸產權所有人,也就是房產證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出於對婚姻的不信任,夫妻一方提出房產證加名,這也實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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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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