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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機構 源頭預防救助需前移

2012年12月13日 11:41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年齡最小的阿浩只有4歲。9月18日傍晚,西安灞橋分局警方發現阿浩和他7歲的姐姐小依時,姐弟倆正和病臥街頭的母親在一起。“爸爸不在了,媽媽還在醫院”,年幼的小依只能向工作人員提供“老家是四川”的模糊資訊。

  “絕大多數孩子由公安機關或城管部門協助護送過來”,西安市救助站站長張海林告訴記者,目前,西安市民政局與公安、城管、衛生等部門聯動,要求市、區縣8個救助管理機構實行24小時服務接待並向社會公告電話。

  與不時嬉戲打鬧的小依姐弟不同,13歲的西安本地娃傲傲坐在電視前,始終沉默寡言。“他的情況比較特殊,父親在服刑,母親跟別人走了,幾次送回親屬家,幾次又回到了救助站,前後輾轉已有5年”,流浪未成年人保護中心主任王利安介紹。

  來自陜西省民政廳的資料顯示:2011年4月,陜西省政府已將全省14113名孤殘兒童全部納入保障範圍,福利機構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社會散居孤兒為800元。此舉旨在預防孤殘兒童原發性流浪乞討的產生,而如何避免未成年人因社會家庭原因走上街頭,仍需尋求“治本之策”。

  “去年中心接待救助190人,大概有一半是外省籍兒童”,王利安說。張海林表示,建立“流入地+流出地”的事前預防響應機制,將更有助於實現救助工作的前期介入和延伸。

  救助機構:不僅是臨時監護

  臨近週末,記者採訪時遇到了來自陜西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的4名同學。“我們製作了活動方案,希望救助站這邊能儘快安排好時間,為小朋友奉獻愛心”,作為該校誌願服務社團的負責人,李志偉準備組織同學利用休息日過來授課、與孩子們聯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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