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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獨自闖李嘉誠住所企圖行竊被捕 遭控兩罪

2015年04月07日 10:5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男子獨自闖李嘉誠住所企圖行竊被捕遭控兩罪

  李嘉誠大宅(圖:香港《明報》網站)

  中新網4月7日電 據香港《明報》網站報道,香港首富、長和係主席李嘉誠位於深水灣道79號的大宅,上週五(3日)晚,發生竊賊企圖爬入宅內行竊的案件。一名19歲無業青年,被指身穿黑衣黑褲,“單人匹馬”摸黑爬圍欄企圖闖入大宅,後被發現並遭警方拘捕。該青年6日于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涉嫌觸犯“企圖入屋犯法”及“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長授權留港”兩項罪名,暫時毋須答辯,還押候訊。

  控非法入境等兩罪 還押候訊

  記者6日到案中李嘉誠位於深水灣道的大宅週邊觀察,這幢于2013年初完成重建工程的大宅保安森嚴,一般人如在深水灣道馬路走到大宅週邊的圍欄,需爬上山坡;4層高大宅附近的山坡,亦由圍欄包圍,當中並裝有懷疑是電網的設施。

  外表略帶稚氣的被告孟某(19歲),身穿黑色上衣和黑色長褲,6日被警方押上東區裁判法庭應訊,由當值律師代表。根據控罪,被告涉嫌于本月3日企圖進入香港仔深水灣道79號的大宅,意圖在該處偷竊;他亦被指非法入境後未獲入境處長授權留在香港。

  上週五深夜闖入 警列“疑人發現”

  據了解,案發時間約在當晚11時,被告當時企圖爬過圍欄進入大宅,但被大宅的外籍保安發現,隨即報警將他拘捕。翻查警方每日發放給傳媒的罪案資料紀錄,當晚11時01分,警方接獲深水灣道一宗報案,列作“有可疑人發現”處理。

  裁判官張君銘6日應控方要求,將本案押後6星期至5月18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被告進入香港時的身份,控方亦會就控罪是否適當及審訊地點索取法律意見。

  控方指出,警方懷疑被告是非法入境者,由於被告被控企圖入屋犯法罪,本案很大可能轉介區院審理。辯方6日沒有提出保釋申請,裁判官鋻於本案指控嚴重,以及被告在港沒有聯繫和固定居所,遂下令將被告還押。

  情報組負責 資深警﹕具經驗調查隊

  法院文件顯示,案件由西區警區的情報組督察負責。有資深警務人員稱,情報組屬警區內具經驗的調查隊伍,主管為各區指揮官的左右手,協助分析區內罪案趨勢,支援各組的重點調查項目,跟進匪幫可能在區內策劃的罪行等。

  根據《福布斯》雜誌最新全球富豪排名,李嘉誠現時不僅為香港首富,亦是世界華人首富,身家估計約333億美元(約2583億港元),全球排名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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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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