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不久前就“問題大米”事件發佈了救助措施和預防對策。事發于9月初的“問題大米”事件實際上由來已久,且牽涉廣泛。
政府監管有疏漏
1993年世界貿易組織(WTO)烏拉圭回合談判時,為保護日本大米市場,日本政府承諾了“最低進口義務”,即每年必須從國外進口77萬噸大米。而進口的大米中有些是經過檢測不能食用的發黴或農藥超標米,只能用於生產黏合劑等工業用途,這就是所謂“問題大米”。而政府部門因擔心進口大米長期積壓庫房而增加開支,便急於出手賣給商家。對於賣給商家的“問題大米”的加工和流通,政府部門負有監管責任,但流於形式。
9月底,日本大阪、福岡和熊本三地警方統一行動,以涉嫌違反食品衛生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為由,搜查了“問題大米”事件犯罪嫌疑法人三笠食品公司。有資料顯示,日本農林水產省過去5年曾對三笠食品公司進行了96次現場檢查,卻未能發現非法行為。
不法商販利熏心
初步查明,倒賣“問題大米”的手法酷似洗錢。從賬面上看,前三家公司的票據上都寫著“問題大米”,但到第四家的票據上,就變成了“食用米”或“釀酒用米”。
不法商販鋌而走險,是因為有暴利可圖。例如三笠食品公司收購的含有農藥甲胺磷的進口糯米每千克僅為8.9日元,但一轉手則以每千克40日元的價格賣給中間商。其後,這些“問題大米”幾經倒手最後賣給京都市內配餐公司時,單價已漲到每千克370日元。
只圖廉價易上當
“問題大米”暢銷的一個主要原因是下游企業和消費者一味追求低價。近年來,日本食品頻繁漲價,食品製造商為降低成本爭相購買廉價大米。大多數下游食品製造商和終端消費者,尤其是經濟實力不強的學校、養老院和幼兒園,便成為“問題大米”食品的受害者。
亡羊補牢定對策
首先補償救濟那些不知情的購買單位,日本政府除了將負擔部分商品回收和銷毀費用之外,還將對營業額下降的受害單位實施幫助,對買賣“問題大米”的企業產品實行免費檢驗。其次,作為今後的預防措施,規定如果進口大米在入關檢疫時發現有問題,將立即退還給出口國;如進口大米在日本國內出現霉變等問題,將由政府負責銷毀,不得出售給民間企業。
新組建的麻生內閣加快了應對步伐,農林水產省下屬“問題大米對策總部”9月底召開了首次會議。新任農林水產大臣石破茂也強調要迅速制定具體對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