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越南在南海設立的鑽井平臺。 資料圖片
印度參與越南在南海的油氣開發項目一事,近日被不少中外媒體報道。這一項目涉及的區塊是否涉及中國主權海域,各方透露的資訊非常籠統。本報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並從權威機構了解到,有兩個區塊部分進入了中國管轄的海域內,構成了對中國主權的侵犯。
印越油氣項目大體在中國南沙群島海域西側
據印度PTI通訊公司等媒體的報道稱,進行石油天然氣探查、開發的是印度國有的石油天然氣公司。此公司早在2006年就同越南政府就所謂的“127號”、“128號”兩個區塊的開採問題基本達成協定,據稱投資金額為2.25億美元。
本報記者查到的越南通訊社2006年的一則報道稱,越南油氣總公司(現為越南國家油氣集團)和印度石油天然氣公司于當年5月24日在河內簽署了關於第“127號”、“128號”油氣區塊的合同。報道沒有透露合同的名稱和細節。越通社稱,“127號”油氣區塊面積9246平方千米,“128號”油氣區塊面積7058平方千米。這兩塊油氣區塊位於越南平順省潘切市以東海域。本報記者在網上查到的澳大利亞必和必拓公司所屬的石油公司(BHP Petroleum)的區塊分佈地圖表明,這兩個區塊的位置,大體上是在中國南沙群島海域西側。
本報記者注意到,印度參與越南在南海油氣開發的消息首先是印度媒體在印度外長出訪越南前報道出來的,而後一些西方媒體“跟進炒作”。
9月15日,《印度斯坦時報》首次援引印度外交部消息稱,印方已“斷然拒絕”了中國政府對“印度企業在南海爭議海域開採油氣資源的抗議”,並稱中方的抗議“沒有法律基礎”。印方認為,中方的說法無法律依據,因為這兩個區塊屬於越南。
印度媒體報道此事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在答記者問時數次談到了這一問題,重申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中國在南海的主張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強調,未經中國政府允許,任何國家或者公司在中國管轄的海域從事油氣勘探活動,都侵犯了中國的主權和權益,是非法和無效的。
16日,越南外交部發言人梁青毅在回答有關中國反對印度與越南合作開發南海油氣的提問時稱:“越南和外國合作夥伴在油氣領域的合作項目位於越南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內,其中包括第127號、128號油氣區塊合作項目,完全屬於越南的主權和裁判權,符合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也符合國際實踐和越南已加入的雙邊、多邊協議。任何反對越南和外國夥伴在越南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內進行合作都是非法的、無效的。”越南外交部發言人的這段話雖然想強調對這兩個區塊的主權,卻證實了越南與印度的油氣開發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