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空軍
1985年4月,泰國政府打算在“和平納來頌恩-1”計劃下,向美國採購12架F-16A。與新加坡相同,當時泰國唯一的選擇是性能較差的F-16/79。但情況在1987年7月發生變化,美國同意出售以F100發動機為動力的F-16。雙方在同年12月簽訂合約,共採購8架F-16A和4架F-16B,這批戰機均為F-16A/BB1ocK15OCU。該合約簽訂不久,泰國空軍再次求購6架F-16。這筆訂單在“和平納來頌恩-2”計劃下實施,機型與上一批次相同。
1995年9月,泰國再購18架F-16A/BB1ocK15OCU(單座機12架、雙座機6架),以便成立第二個F-16中隊。這批戰機採購在“和平納來頌恩-3”計劃下實施,于1996年2月交付,是洛·馬公司製造的最後一批B1ocK15型戰機。
2000年7月,泰國在“和平納來頌恩-4”計劃中購買16架二手F-16,以成立第三個F-16中隊。這批戰機在2002年完成交付。這批戰機均為B1ocK10OCU,原本在美國國民警衛隊服役時,性能已被提升為ADF防空型。另外泰國還購買了2架同型戰機作為零件儲備。
2004年11月,新加坡將7架F-16(3架A型,4架B型)提供給泰國,獲取在泰國烏塔堡基地訓練的許可。
泰國原本在2005年時計劃再採購一批新戰機,不過美國在2007年宣佈不同意出售F-16C/D給泰國,迫使泰國轉向瑞典購買12架JAS-39C/D。
泰國空軍總共有54架F-16A/B戰機,另外還有新加坡贈送的7架F-16A,分別配屬第102(綽號“星星”)、103(綽號“閃電”)、403(綽號“眼鏡蛇”)中隊。值得一提的是,泰國空軍的F-16在20餘年的服役期間從未失事過。
印度尼西亞空軍
印尼空軍使用F-16的歷史可回溯到上世紀80年代,當時印尼計劃採購新型戰機取代米格-21、OV-10和其他少數俄制戰機。1986年,印尼空軍決定採購F-16。
1986年8月,在代號“和平碧瑪西納”的軍售計劃下,印尼簽約購買12架F-16A/BB1ocK15OCU,首架F-16A于1989年12月交付,1990年全部交付完畢。
1996年3月,印尼空軍參謀長和當時的通用動力公司簽約再購9架F-16A,這些戰機原本是巴基斯坦空軍訂購的,因為美國制裁巴基斯坦發展核武器而未移交。這批戰機使得印尼終於能建立一支完整的F-16中隊(北約標準)。
考慮到印尼領土領海面積廣大,至少需要60架戰機才能滿足國土防空需求。但在1997年6月,因為當時的美國克林頓政府不斷批評印尼人權問題,印尼取消了F-16的後續訂單,同時宣佈向俄羅斯購買12架蘇-30MK戰鬥機和8架米-17V直升機,總價值6億美元。1999年,美國決定對印尼實施更嚴厲的武器禁運,嚴重影響其F-16機群的維護保養,這項禁運直到2005年11月才解除。
印尼的F-16機群僅有基本的AIM-9導彈、SUU-20靶彈投擲器等。印尼空軍並未為其機群進行性能提升,因此僅具有晝間攻擊能力,不過後來獲得AGM-65“小牛”導彈,使其具備了基本的對地攻擊能力。
2010年,印尼空軍考慮再購24架二手F-16,不過打算將發動機及作戰能力進行提升,使其達到新機水準。另外印尼空軍也必須花費一筆經費建立機庫及維修系統。目前印尼空軍尚保有7架F-16A和3架F-16B,由於缺乏零件和維護設備,這些戰機一直受到妥善率不佳問題的困擾,因此印尼考慮接受二手戰機用以拆零補充零件。 (羅山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