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中,古賀家在釣魚島上的“產業”破產,從1940年開始島上無人居住。日本媒體稱,上世紀70年代,因古賀家無後,栗原國起、栗原弘行等姐弟三人花40萬美元將四島“買下”,其中黃尾嶼在上世紀70年代“租給”日本政府。而在2002年10月,日本政府和栗原姐弟簽訂了“租借”釣魚島中其餘三島的契約,租金為每年2200萬日元一年續簽一次。
根據“非法行為不能產生合法權利”的法律原則,日本對釣魚諸島的初始佔領屬於非法侵佔,是基於不平等條約。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以“民間行為”為先導,造成一種“實際控制”的既成事實,再繼之以“租借”、“接管”、“國有化”等所謂“政府行為”,以期逐步得到國際社會承認。但是,鋻於日本對釣魚諸島主權主張和侵佔行為的非法性,日本的一系列所謂“政府行為”,自始即無法律效力。 特約撰稿/楊冬(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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