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9年 日本吞併琉球後,立即把擴張的觸角伸向中國的釣魚島。
1884年 日本人古賀辰四郎聲稱首次登上釣魚島,發現該島為“無人島”。
1895年1月 日本內閣秘密通過決議,將釣魚島等島嶼劃歸沖繩縣所轄,同時決定在釣魚島建立標牌,正式劃入日本版圖。
1895年4月 清政府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割讓臺灣及其附屬島嶼給日本。自此,釣魚島與祖國長期分離,至今仍為日本所強佔。
1932年 古賀辰四郎之子古賀善次“購買”了釣魚島群島中的四個島嶼。二戰中古賀家族在釣魚島上的產業破產,從1940年開始島上基本上無人居住。
1943年12月1日 中、美、英發佈《開羅宣言》,明確規定:“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歸還中國。”
1945年8月15日 日本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釣魚島作為臺灣附屬島嶼,應一併歸還中國,但日本依然強佔該島。
1951年9月8日 美國在排除中國的情況下,與日本締結了《舊金山和約》,規定北緯29度以南的西南諸島等交由聯合國託管,以美國作為唯一的施政當局。
1951年9月18日 中國政府鄭重聲明,《舊金山和約》非法、無效,該和約所確定的交由美國託管的島嶼不包括釣魚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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