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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叫停信用卡P2P投資:是風險來臨還是利好?

2015年04月09日 10:32:00 來源:中國日報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國日報網4月9日電(田阿萌)4月7日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稱,央行在春節前後叫停多家三方支付的P2P信用卡充值業務。P2P網貸平臺自2012年進入爆發期的如雨後春筍般目前瞬間已達2000余家。其實在2013年央行就叫停過信用卡投資業務,其中就包含信用卡P2P網貸業務。今天央行此舉再次給P2P行業的前景“蒙上陰影”。

  在剛剛過去的2014年,中國P2P行業繼續保持強勁增長勢頭,根據第三方機構網貸之家的統計,行業整體交易規模突破2500億元,比2013年上漲接近140%。P2P信用卡充值的叫停,意味著這個曾經為P2P平臺帶來流量、為投資人強化投資杠桿、為第三方支付搶佔市場立下汗馬功勞的信用卡投資,如今幾乎在所有P2P平臺上成為歷史。

  有分析人士稱,信用卡P2P網貸投資看似“空手套白狼”,實則蘊含著各種風險,無疑是“刀尖上起舞”。央行此番“一口禁令”叫停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信用卡充值業務,是否意味著信用卡網貸投資的風險已經悄然拉響警鐘?在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政策日漸明朗之際,P2P行業的發展將如何走向正軌?

  信用卡投資:P2P網貸平臺的“超前”理財

  處於信用時代的我們,對信用卡這個東西並不陌生。信用卡作為超前消費的工具被投資人和P2P網貸聯繫在一起還得追溯到2013年交易量暴漲的P2P理財井噴期。

  通過了解,信用卡由於有30-50天的免息期,投資者通常會利用信用卡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向P2P理財賬戶充值後,繼而選擇期限短于免息期的項目投標,而在項目借款期限到了之後不僅可以拿回本金還信用卡,還能獲取一部分利息。這樣的理財方式曾讓“P2P理財”一度變得火熱起來。

  信用卡P2P網貸和一般P2P網貸最大的區別在於使用信用卡額度,將信用卡資金轉到銀行P2P理財賬戶上,然後用理財賬戶進行P2P網貸投資。這種做法此前一度被報道稱為是“空手套白狼”的“套現”做法。

  P2P網貸平臺自2010年被少數試水到逐漸被眾多創業人士青睞並踴躍上線僅僅只用了1年時間。進入2013年,網貸平臺更是蓬勃發展,以每天1-2家上線的速度快速增長,平臺數量大幅度增長所帶來的資金供需失衡等現象開始逐步顯現。對於尚無明確立法的P2P網貸行業,個人利用信用卡透支“超前”的投資模式就曾多次被業內人士提醒其內在存在的隱性風險不可忽視。

  信用卡P2P網貸投資的多重風險

  對於“無本生利”的投資模式,不少分析人士指出,信用卡P2P網貸投資除一方面面臨平臺倒閉或跑路的風險外,一方面還將會滋生很多P2P詐騙平臺,影響P2P行業的健康發展。

  在銀行從業多年的資深人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使用信用卡投資P2P網貸,實質上是讓投資人變成了銀行的借款人,資金其實是銀行的錢。而在如此混戰的P2P市場,良莠不齊的局面,一旦投資者對平臺預測失敗,平臺由於倒閉或者是跑路等情況無法歸還投資者的本金和利息,直接導致投資者無法及時歸還信用卡。這樣一來,投資者和銀行都將面臨巨大風險。

  他指出,所有用戶信用卡的消費行為都在銀行的掌控之下,當投資者每個月定期頻繁大量的使用資金後,嗅到風險的銀行會採取一係動作制止可能發生的威脅。一般情況下,銀行會採取降低信用額度的方法來小懲大誡,嚴重的話還會關閉掉信用卡功能。值得注意的是,不管銀行採取哪種處理手段,都會給個人信用記錄上留下永久的灰點。

  中國政法大學金融法教授劉少軍也在接受有關媒體採訪時表示,一旦使用信用卡投資的P2P平臺發生風險事件,投資人將承擔巨大的信用卡償付風險。

  “如果一位投資者信用卡P2P的5萬元投資不能及時收回本金,那麼將面臨的信用卡利息支出,對應的利率一般為18%左右,也就是說一個月需要750元的利息支出,這比一般P2P網貸項目13%的利率還高。更有甚者,連10%的最低還款額都不能支付的話,罰息將會更高。”劉少軍舉例道。

  一位從事P2P行業的業內人士也表示,當投資者使用信用卡投資P2P網貸形成一定規模後,某些詐騙平臺就容易利用投資者追求週期短、收益高項目標的特點,放出高收益的標的項目來吸引投資者,一旦資金到手以後便逃之夭夭。這種行為滋生了詐騙平臺,導致倒閉潮愈演愈烈,對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有著惡性迴圈的影響。

  “信用卡充值玩法”曾被多次叫停

  信用卡P2P網貸投資的多重風險目前仍然存在,據了解,2014年初開始,很多P2P網貸平臺就已經關閉了信用卡充值通道,但仍有很多其他P2P網貸平臺通過其他渠道操作。

  其實,這種“信用卡充值玩法”早在2012年初就被禁止使用於非消費領域。2012年,銀監會就曾發文,《銀監會關於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發〔2012〕60號)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個人信用卡(不含服務“三農”的惠農信用卡)透支應當用於消費領域,不得用於生產經營、投資等非消費領域。

  2013年6月央行下發《支付業務風險提示-加大審核力度提高管理水準防範網路信貸平颱風險》(以下簡稱《風險提示》)。《風險提示》要求,對網路信貸平臺等投融資類商業機構,商業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其開通信用卡受理功能,支付機構不得為其開立支付賬戶用於網路信貸等投融資活動。

  對央行此番“口頭禁令”叫停信用卡P2P充值業務,也有業內人士表示支援。據京報網報道稱,迪蒙網貸系統CEO向雋就表示,這一禁令剔除了P2P的一些負面資產,對行業長遠發展來看反而是一個利好,央行此舉其實是計深慮遠。

  向雋表示,“推行信用卡充值的P2P平臺只是少數新平臺和小平臺,大多P2P平臺早已意識到信用卡充值的風險,暫停了這項業務。很明顯,少數平臺的行為破壞了整個行業的形象,央行的這個禁令,剔除了P2P的‘負資產’,對P2P長遠和健康發展而言,反而是一個利好,可謂計深慮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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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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