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6日電 據中紀委網站消息,近日,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對山西省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曹耀豐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曹耀豐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曹耀豐身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規矩,但其卻背離組織要求,收受錢財,嚴重違紀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收受賄賂,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曹耀豐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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