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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法學專家熱議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

2009年07月10日 09:4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社福州七月九日電 (記者 張彩林)“當前,兩岸建立司法部門穩定、暢通的對口聯繫管道,開展定期、持續的業務交流,共同研究解決兩岸民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是當務之急。”在九日於此間舉行的“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上,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何鳴如是說。

  當日,首屆“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在福州舉行,來自海峽兩岸的百名知名法學家、司法實務界人士相聚一堂,就共同懲治犯罪及司法互助問題展開研討,推動兩岸構建司法聯繫與協助機制。

  何鳴在作題為《構建共同打擊犯罪機制,維護兩岸人民正當權益》的演講時指出,在兩岸關係開始步入和平發展軌道的今天,進一步加強兩岸司法聯繫,構建兩岸刑事司法互助機制,共同打擊刑事犯罪,遏制兩岸互涉犯罪活動,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兩岸交流秩序,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鋻於不同部門間的職能差別和集中統一管理的需要,他建議,原則上應由大陸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別代表本系統,與臺灣指定的聯絡機構建立“窗口”聯繫。

  此外,何鳴還建議兩岸從相互交流犯罪資訊,及時移送犯罪線索;及時開展司法協作,相互協助調查取證;相互配合追捕逃犯,解決遣返移送問題;相互協助贓款追繳,妥善進行交接移送;相互代為送達文書,切實保障訴訟權利;相互提供審理資訊,共同確保執行暢通等六方面進一步完善落實相關工作機制。

  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臺灣)理事長廖正豪在《邁向和諧,共創雙贏》的演講中呼籲,兩岸在法制交流上必須依照“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建立互信,共創雙贏”的宗旨,互相體諒,互相協助,務使法律人所追求的“公平正義”在兩岸社會、民眾中得到實現。同時讓民主法治保障好人,懲罰壞人的目標得以貫徹,使兩岸經濟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安定,人民更加幸福。

  廖正豪提出,在立法方面,兩岸要多做溝通,相互學習,尤其涉及兩岸有關的法律的制定更應該透過民間的交流或各種不同的管道,進行了解與意見交換,以期對兩岸人民有更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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