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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警方遣返臺灣經濟犯罪嫌疑人楊國華

2010年11月01日 22:4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1日下午獲悉,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廣東省公安機關當天下午經由澳門遣返了臺灣經濟犯罪嫌疑人楊國華。

  楊國華原任臺上桓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因涉嫌行賄被臺方通緝。大陸警方接獲臺方請求後展開查緝措施,于近日將其查獲,並通過便捷方式予以遣返。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實施以來,兩岸警方緊密合作,共同打擊互涉跨境犯罪成效卓著。迄今大陸警方已遣返包括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在內的臺灣通緝犯共70余人。在雙方持續不斷的共同努力下,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將進一步發揮維護兩岸同胞福祉、保障交流往來秩序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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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劉海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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