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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中醫藥交流合作步入“新天地”

2010年12月21日 19:5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海協會與海基會21日在臺北簽署《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中醫藥研究與交流及中藥材安全管理”的相關內容備受兩岸中醫藥學者及業界肯定。受訪專家、業者普遍認為,協議有助於兩岸在中醫藥領域建立起統一標準,兩岸中醫藥交流合作將步入更廣闊的“新天地”。

  根據協議,兩岸將就中藥材品質安全保障措施、中醫藥診療方法研究、中醫藥學術研究等事項,進行交流與合作。

  在大陸開業的知名臺籍中醫師黃宗瀚認為,以往因為兩岸資訊不夠暢通,不少臺灣患者誤認為大陸中藥材不夠安全,存在偏見。此次簽署的協議明確指出,兩岸將採取措施,保障輸往對方的中藥材符合品質安全要求,“可以進一步消除臺灣患者的顧慮,安心服藥”。

  南京中醫藥大學藥學院副院長陳建偉對此表示贊同。他說,目前大陸在中藥材標準採認上使用的是中藥指紋圖譜品質控制和多指標成分品質控制方法,與臺灣使用的標準有所不同。“協議簽署後,兩岸有機會就中藥材品質安全標準及檢驗方法商議建立統一規範,避免誤會再度發生。”

  據了解,臺灣在中藥顆粒劑和粉劑方面的GMP(藥品生產品質管理規範)認證起步較早,而大陸近年來則在中藥飲片的GMP認證領域相對領先。

  “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簽署後,兩岸衛生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在這一平臺上開展實質性交流,加強中藥材品質安全的評估力度,確保無論是出口臺灣的大陸中藥材,還是從臺灣進口的中藥材,都安全無虞。”江蘇康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淩婭說。

  《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還明確提出,雙方同意就中醫藥診療方法研究、中醫藥學術研究等事項,進行交流與合作。

  “我理解,兩岸有望在中藥的生產、保存、殺菌以及泡製等環節,以及中醫問診、處方、理療等方面,達成共識、形成規範。如此一來,兩岸患者將享受標準化的中醫藥服務,兩岸中醫藥領域的產學研也可以逐步對接、實現優勢互補。”黃宗瀚說。

  “兩岸中醫藥領域的合作空間其實很大,但多年來實質性合作卻不多,讓人惋惜。相信協議簽署後,這樣的情形會得到明顯改善。”長年往來兩岸的臺灣彰化縣中藥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東輝說:“比如,臺灣合成中藥有先進技術,完全可以結合大陸的優質中藥材,進行產業對接,不僅回饋兩岸民眾,還能把我們的中藥文化推廣到全世界。”

  淩婭也對兩岸中醫藥領域交流合作的美好前景寄予厚望。她說:“作為中藥生產研發企業,我們特別希望邀請臺灣的有名中醫到大陸來開診或教學,加強兩岸臨床中醫的經驗分享。”(記者趙博 李寒芳 朱旭東 許曉青 許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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