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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將設立若干工作組落實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2010年12月24日 08:0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海協會與海基會領導人于21日在臺北正式簽署《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衛生部港澳臺辦公室副主任王立基23日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表示,兩岸將設立若干工作組落實協議內容。

  王立基指出,該協議的簽署為兩岸醫藥衛生交流搭建了更為廣闊的平臺,為保障兩岸民眾健康做出了實質性的推進工作。兩岸衛生、藥監、質檢、中醫藥等業務主管部門將通過聯絡人渠道建立對口聯繫,開展諮詢交換、工作會晤、技術交流等業務交流合作,設立若干工作組落實協議內容。 

 

  據介紹,兩岸醫藥衛生領域的交流已有20多年的歷史,隨著兩岸關係的發展,交流的規模和層次逐漸提升,形式也從一般性參訪逐步向合作轉化。特別是2008年以來,兩岸通過民間組織、醫療學術團體、個人及半官方途徑,相互參訪、共同舉辦學術會議,交流領域涉及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中醫藥、衛生事業管理及醫藥科技發展資訊等諸多方面。

  在傳染病預防控制方面,兩岸進行了密切合作。“非典”之後,在臺灣、大陸及港澳多次召開“華人健康平臺會”和“海峽兩岸傳染病研討會”,每年均圍繞當年流行的傳染病進行研討和交流。從2005年11月建立傳染病資訊溝通機制至今,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與臺灣疾病管制局雙向溝通傳染病資訊更累計達百次。

  “聯繫渠道的建立及兩岸衛生領域的積極進展,為兩岸商簽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王立基如是說。

  近年來兩岸人員往來不斷增加,也增加了傳染病跨兩岸擴散的風險。王立基指出,兩岸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均認為有必要在重大傳染病疫情資訊通報和應急協調處置方面加強合作。隨著兩岸經濟關係的日益密切,醫藥品和中藥材的貿易也在不斷持續增加,保障品質安全是兩岸的共識。

  “兩岸均認為該協議條件有利於鞏固和深化已有的合作基礎,進一步保障兩岸人民的健康安全。”王立基表示,協議簽署後,兩岸重大傳染病和緊急醫療救治通報及應急處置制度化、規範化,將為保障兩岸民眾健康福祉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

  在醫藥品和中藥材安全管理領域,雙方規範了合作的範圍和目標,明確了監管機構及企業的責任,並就醫藥品和中藥材重大安全事件建立協處機制;臨床試驗及醫藥研發將以減少重復試驗為目標,優先以試點及專案的方式推動,王立基表示,此舉將整合兩岸醫療資源,減少浪費,為推動兩岸醫藥產業發展發揮積極作用。(記者 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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