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經濟部”2日傍晚在此間召開記者會宣佈,第二階段新增開放42個陸資來臺投資項目,其中包括製造業25項、服務業8項及公共建設9項。
臺“經濟部長”施顏祥向與會記者說明瞭此次開放的具體項目,在製造業方面,本次開放25項,目前累計開放項目佔臺灣製造業細類總項目的42%。
其中染料及顏料製造、金屬模具製造、電池製造、風力發電設備製造、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等10項沒有限制條件。
對於肥料製造、化工機械設備製造業、污染防治設備製造等10項,開放陸資參股投資現有企業的持股比率不得超過20%,合資新設企業的陸資持股比率須低於50%,且對該投資事業不得具有控制能力。
對於外界認為比較敏感的整合電路製造業、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液晶面板及其零組件製造業等5類項目,臺方規定,陸資參股投資現有企業的持股比率不得超過10%,合資新設企業的陸資持股比率須低於50%;且對投資事業不得具有控制能力,並須提出產業合作策略,通過專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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