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臺港澳交流合作中心主任王承德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透露,在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制度框架下,大陸將建立和完善對臺中醫藥工作的長效機制,統籌戰略規劃,深化交流,擴大合作領域。
2010年12月,兩岸兩會在臺北簽署《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這是一份增進感情,真正為兩岸民眾造福的協議。”王承德說,兩岸中醫藥工作推動小組今年將落實協議確定的各項科研、教育、醫療、產業工作,加強中醫藥合作。
上世紀80年代後期,兩岸中醫藥界開啟了教育領域交流,迄今從未間斷。
協議中涉及中醫藥的部分指出,雙方同意就中藥材品質安全保障措施、中醫藥診療方法研究、中醫藥學術研究及其他相關事項,進行交流與合作。
王承德介紹,兩岸中醫交流涉及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文化、貿易等各個方面。目前,臺灣中藥材有90%從大陸進口。
他透露,由國家藥監局、質監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部門聯合組成的兩岸中醫藥工作推動小組,將針對大陸出口臺灣的中藥材品質進行監管,以保證臺灣老百姓用藥安全。
他說,兩岸中醫藥科研合作已簽訂十多項合作協議。
王承德說,未來兩岸準備利用彼此在中藥科研技術、人才優勢、資金、國際市場等方面的優勢,展開進一步合作。如:針對重大疑難疾病,中醫藥有優勢,可以面對國際市場共同研發新藥;腫瘤、重大傳染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方面,兩岸正在開展合作。
對於臺灣業界比較關心的臺灣中藥製劑能否進入大陸的問題,他表示,鋻於兩岸新藥研製標準不同,目前尚在討論中。(記者任沁沁 李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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