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旺報》7日刊載臺灣新北市辜耀倫文章,近幾年到大陸旅遊,在交談時偶爾扯上幾個常用的臺灣用語,也不見有何障礙;當年那段大陸旅遊用語注意事項,很明顯是引用過時資料,兩岸來往如此頻繁,只要隨便請教一個臺商就很清楚了。
全文摘編如下:
2011年1月到杭州過年前幾天,電視新聞播出一段到大陸旅遊應注意的用語,以免和大陸人溝通時雞同鴨講。內容包括:“不要稱女孩小姐,因為大陸人只稱特種營業女人小姐;要稱計程車,不要稱計程車,要稱師傅,不要稱司機,否則大陸人聽不懂;不要稱妻子為內人要稱愛人;要稱衛生間,不要稱洗手間。”
當時就覺得怪怪的,因為2009年1月在武漢旅遊時,就見過黃鶴樓指示牌標示“洗手間”。
2013年2月到南昌時,見到佑民寺把新且大的洗手間牌子,放在較小而破舊的衛生間指示牌上方。
我曾經就這問題請教旅遊業的司機,他告訴我都市居民都已習慣稱洗手間,鄉鎮居民習慣稱廁所。若稱衛生間,就會讓人聯想到農家又髒又臭的茅房。
而在2011年1月,抵達杭州西湖邊新新飯店辦理住房時,赫然聽到漂亮的櫃檯小姐對女房客說:“‘小姐’,這個是這樣的……”我忍不住問她:“不是不能叫女孩小姐,免得被誤會為特種營業的女人嗎?”,只見她杏眼圓睜說:“不叫小姐叫什麼?”,害我一時語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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