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特約評論員、上海社科院臺研中心執行副主任盛九元今日在《海峽導報》發表文章表示:2013年6月21日,海協會與海基會在上海正式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及其附件,這是兩岸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後第一次達成直接涉及兩岸經濟領域合作具體安排、對雙方予規範和約束的協議,對於深化兩岸合作具有重要的意義。就協議內容看,兩岸依據自身的經濟發展規模、結構、特點和可承受的範圍確定開放的時程與領域,總體而言,協議對兩岸均是“利大於弊”的。
臺灣的發展需要服貿協議
臺灣屬於“淺碟形”經濟形態,再加上本身的市場有限,對外貿的依賴度極高。自2002年1月1日臺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已經進入全面對外開放的發展階段,因此,通過市場的開放創造更加公平、自由的環境是臺灣經濟進一步發展和建構創新型經濟體的核心條件。
與發達經濟相比,臺灣服務業尚存在著明顯的差距,主要體現在以內需服務為主、國際競爭力有限、傳統服務業態比重高、新興服務業的發展空間有限等。且臺灣服務業比重的迅速提升與製造業加速外移、海外生產比重高密切相關,再加上政策與功能的限制,缺乏延伸服務,導致服務業發展的空間進一步收縮,制約了臺灣服務業規模經濟的形成和競爭力的提升,服務業對整體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也相對有限。而兩岸服務業合作的最大利基就在於使臺灣的服務業得以延伸至大陸,使其發展空間和領域有效擴展,進而帶動就業狀況的改善。
服貿協議的衝擊可控
整體而言,臺灣2012年服務貿易值及出口值排名分別由2011年的第26及24名降為第27及26名,貿易值遠遠落後於新加坡、韓國及中國香港,顯示臺灣服務業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毋庸諱言,任何經濟合作協議一定是有利有弊的,關鍵在於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從兩岸服貿協議的具體內容看,無論是開放的項目、市場開放的進程、開放的領域還是從國際比較等角度看,大陸的讓步均遠大於臺灣。江宜樺指出,大陸開放項目不但比臺灣多,而且是比照或高於WTO水準,而臺灣承諾開放的項目並沒有超過WTO的要求,“換句話說,任何內行人一看就知道,這是對臺灣比較有利的協議”。但是這種開放的誠意卻被刻意扭曲,綠營甚至提出涉及48項產業的重新談判清單,幾乎涉及兩岸協議內容的57%,意味著協議必須推倒重來、兩岸必須重新談判。即使不論其中所涉及的內容複雜程度,僅就時間而言,在面臨中韓FTA談判日益加快的情境下,臺灣能否拖得起、企業能否等得起、民眾能否熬得起?
需要指出的是,對於可能受到衝擊的產業,臺當局從ECFA簽署時就設有“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方案”,已開列952億元新台幣的預算扶植弱勢產業。當然,這些舉措還有待進一步的調整和充實,以因應情勢的變化。由此可見,服貿協議所帶來的衝擊和損害應是可控的。
延宕不決背後是政黨算計和角力
自服貿協議簽署後卻在島內引發巨大的爭議,究其因大致有三:一是緣于臺灣內部的政治結構痼疾,即“立法”與“行政”的權力邊界不清晰,導致所謂“監督權”的爭議不斷,也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對服貿協議本身利弊的探討;二是島內選舉至上的政治氛圍,導致“只有藍綠沒有是非”的政治對立情緒,對於由當局主導達成的協議,綠營勢力必然全力抵制;三是反對勢力利用部分受損產業的反彈和民眾對當前經濟情勢不滿的情緒,試圖形成新一波“倒馬”風潮。這種隱含在經濟議題背後的政治算計才是服貿協議延宕、對立、激化的關鍵因素。但在這一過程中,受到損害的臺灣經濟和民眾福祉又有誰在關注?誰為此負責?誰承擔後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