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29日在記者會上回應反“服貿協議”學生提出的訴求時明確表示,支援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制化,但對於已經簽署並且送到“立法院”審議的協議,可以同時進行審查,並行不悖,以免再走委員會項目報告或召開公聽會的回頭路,這是當局的基本立場。
他說, 昨天“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已明確宣佈,當局對這個議題採取開放的態度。他同時呼籲“立法院”朝野黨團,希望盡可能在本會期結束前,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使未來尚未簽訂或簽訂後尚未送到“立法院”的兩岸協議,都可藉由這個監督機制受到更周延的監督。
馬英九說,事實上,“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在今年2月19日已提出四階段的監督溝通機制,“行政院”也願意接受。這個機制,就是兩岸協議在進入“立法院”前公眾監督的標準作業程式,包括四個階段:議題形成、業務溝通、協議簽署前、協議簽署後。目前陸委會已研擬具體的法制化措施,將在下周對外公佈。
他說,目前“兩岸服貿協議”已經回到爭議前的原點,也就是進行“立法院”的逐條討論與表決,這是去年朝野協商的結論。當局的立場是在“立法院”自主原則下,尊重“立法”程式與進度。(記者 陳立宇 李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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