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張志軍14日在廣州與臺灣方面陸委會主委夏立言會面。會面中,張志軍總結了2008年以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取得的五個方面的豐碩成果,以及積累的四項寶貴經驗。
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在會後記者會上回答新華社記者相關提問時轉述說,五方面成果為:
一是兩岸雙方在“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共同政治基礎上,增進和建立了政治互信,為兩岸的交流合作、協商談判營造了必要的環境,為維護臺海和平、保持兩岸關係正確發展的方向和勢頭提供了保證。雙方兩岸事務主管部門建立常態化聯繫溝通機制,雙方負責人實現互訪,也是兩岸政治互信不斷增強的具體體現。
二是兩岸協商取得積極成果,提高了兩岸交往合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水準,解決了兩岸同胞關心的一系列問題。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舉行了11次領導人會談,簽署了23項協議,對兩岸的經濟合作、人民往來、民生保障等事務性問題作出了制度化安排,解決了許多關係到兩岸同胞切身利益的問題。
三是兩岸經濟合作擴大深化,增進了兩岸民眾的共同利益。實現兩岸全面、直接、雙向“三通”,簽署實施了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促進了產業合作,深化了金融合作,推動兩岸經濟關係朝正常化、自由化及經濟融合方向發展。7年來,兩岸貿易額增加近700億美元。
四是兩岸各領域交流蓬勃發展,融洽了同胞感情。兩岸人員往來規模7年來翻了一番,2014年達到940余萬人次;2015年1至8月達到655萬人次,同比增長7%。兩岸民眾通過密切交往增進彼此了解,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增加了動力。
五是兩岸同胞務實溝通,妥善處理涉外事務,減少了內耗。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妥善解決了臺灣以適當名義和身份參與世界衛生大會、國際民航大會的問題。大陸歡迎臺灣以適當名義加入亞投行,以適當方式參與“一帶一路”的建設。
四項寶貴經驗為: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政治基礎;堅持開展兩岸協商談判,推進各領域交流合作;堅持為兩岸民眾謀利益。
馬曉光強調,其中最重要的是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共同政治基礎。“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是對兩岸關係的性質作出明確的回答,就是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它不是無中生有,憑空說出來,而是經過雙方授權達成的,是對客觀事實和現狀的共同確認。正因為如此,它才能成為2008年以來兩岸間重要互動的重要基礎。所以,雙方都表示要進一步維護好這一共同基礎,維護臺海和平穩定,進一步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持續增進兩岸同胞共同福祉。(記者陳斌華、黃浩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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