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紀檢監察報評論員:堅決落實好“兩個責任”
——二論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部署
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責任、落實責任。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指出,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要承擔監督責任。按照三次全會要求,堅決落實好“兩個責任”,對於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推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提到新高度,要求全黨深刻認識腐敗導致人亡政息的歷史教訓,下大力氣解決消極腐敗問題。但從實際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不清、落實不夠、追究不力的情況,制約和影響著反腐敗的成效。為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三次全會在這方面作出具體而明確的部署,正是落實三中全會精神、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舉措。
反腐敗鬥爭必須在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黨委能否落實好主體責任直接關係到黨風廉政建設成效。現在,有的黨委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當成分內之事,開個會、講個話就萬事大吉了;有的疏于教育、管理和監督,放任一些黨員幹部滑向腐敗深淵;有的領導只表態、不行動,說一套、做一套,甚至帶頭搞腐敗。面對事關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如果黨委還在裝糊塗、當好人,還不認認真真去抓,那這個黨委還抓什麼去?!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解決好不想抓、不會抓、不敢抓的問題,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常研究、常部署,抓具體、具體抓,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各級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對黨風廉政建設責無旁貸,必須履行好監督責任。過去,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有的紀委承擔了很多本該由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承擔的任務,出現了越位、缺位、錯位、不到位的現象。明確並落實好紀委的監督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才能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從大量的具體事務中解脫出來,既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又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經常進行檢查監督,嚴肅查處腐敗問題,集中精力抓好執紀監督主業。
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防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流於形式,防止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必須完善並嚴格執行責任追究辦法,對每一個問題都要分清黨委負什麼責任、紀委負什麼責任、有關部門負什麼責任,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堅持有錯必究、有責必問。對那些領導不力、不抓不管而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或者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只要有責任,都必須嚴格追究,並對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切實增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威懾力。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黨的建設的重大任務,是我們黨必須始終高度重視並緊緊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級黨委、紀委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承擔著重要責任,唯有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取得人民群眾滿意的進展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