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北京人權論壇上,“國家治理創新與人權保障/反恐怖與人權保障”是今年的新設議題,與會專家學者就反恐怖與人權保障進行了熱烈討論。
恐怖主義危害大多數人基本人權
“就算在一定程度上被主流社會忽視,但恐怖主義絕不是合理的表達方式。他們宣稱是為了實現自身的人權,但恰恰是這種激烈的手段破壞了最大多數人的基本生存權和發展權。”討論會上,沙烏地阿拉伯人權理事會委員奧斯曼·艾哈邁德激動地表示。
與艾哈邁德的觀點相類似,不少代表認為恐怖主義對大多數人的基本人權造成危害。當前世界恐怖主義活動猖獗,“伊拉克和沙姆伊斯蘭國”等恐怖組織在伊拉克佔領地區實行極端恐怖統治。而中國也面對著“疆獨”、“藏獨”、法輪功甚至全能神等極端勢力或邪教組織的非人道恐怖行為,這需要深刻認識到反恐與人權保障形勢的嚴峻性。
單就中國新疆而言,代表們提到,“7·5事件”的發生不僅讓新疆不少普通民眾失去生命,也造成了大量財產損失,經濟增速下降,旅遊人數減少,甚至引發了一定程度的社會恐慌,不少人產生恐懼心理,影響到了人權發展的方方面面。
剷除恐怖主義根源靠改善人權
在大會發言中,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理事長黃孟復表示,全世界仍有13億多人口生活在貧困線以下。極端的貧窮阻礙人民有效地享有人權,也是滋生暴力衝突的主要原因,國際社會要共同打擊恐怖主義這一人類的公敵。
“恐怖主義雖然極端,但也確有其人權基礎。因為他們都是社會的邊緣群體,他們感到自身的人權沒有得到保障。”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志鵬在會上發言表示,“解決這個問題不能極端地‘以暴制暴’,要改善他們的生存狀態,讓他們有發聲的權利、選擇的權利。”
尼日利亞和平與衝突解決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格瓦查結合非洲的事例說到,恐怖組織正越來越多地利用落後的社會經濟狀態為說辭煽動和招募培養對象,保障基本人權,解決好他們的食品、醫療、住房、就業、清潔環境等問題才是防止恐怖主義產生的基礎。
用“法治”防止借反恐侵犯人權
“反恐措施的開展必須要有一定的約束,比如不得隨意干擾公民的隱私權,非經法定程式不得借反恐之名進行審查,要最大限度地保護犯罪嫌疑人的生命,要公平審判……”針對有人提出如何防止借用反恐活動干涉公民自由和隱私的問題,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楊成銘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中央民族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韓小兵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到,打擊恐怖主義也要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既不因為參與者是少數民族就可以優待,也不能因為恐怖分子的身份就對整個民族進行限制防範。
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葉小文在閉幕式上指出,中國將不斷完善反暴恐立法,規範反暴恐執法,提高全民反暴恐法律意識,為人權發展創造一個和平安寧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