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3日,違法行為人梁××、石××借助微博和地方論壇等網路平臺,傳播岑溪市筋竹鎮出現人販子搶奪小孩甚至殺害小孩以利用其器官的謠言,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7月9日,藤縣籍女大學生陳×因在微博上編造散佈武裝部隊向群眾開槍的謠言,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
今年6月以來,梧州市持續開展打擊在網際網路上製造、傳播謠言的違法犯罪活動,在梧州網上公安局、梧州網安微博和轄區範圍內各大網站,宣傳文明上網知識和舉報電話,嚴懲利用網際網路製造傳播謠言、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營造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梧州市公安局網路安全保衛支隊統計表明,今年以來全市共依法處置網路謠言或者炒作事件案件75起,及時處理謠言類有害資訊536條,依法行政處罰製造謠言網民5人。
梧州市公安局網路安全保衛支隊有關負責人指出,公民在享受網路上自由權利的同時,也要履行義務自覺維護網路秩序,在網路上發表言論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更不能對現實生活和社會形成危害。一旦公民在網路上散佈謠言,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他提醒,網路空間作為公共場所,網路社會也是法治社會。網民在享受網際網路帶來便利的同時,應自覺遵守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舉辦的“網路名人社會責任論壇”所達成的“七條底線”及有關規定,堅守法律道德底線,做到不造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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