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們黨把馬克思主義統一戰線理論、政黨理論和民主政治理論同中國具體實踐相結合的一個創造,是我國一項基本的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制度。這一制度是在我國長期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是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智慧的結晶。新中國成立60年來,這一制度促進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及我國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
新中國成立60年來,我國的多黨合作制度大體經歷了六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的鞏固時期。時間是基本完成社會主義改造時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共產黨確定了支援民主黨派繼續存在和發展的方針。各民主黨派也確立了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治路線。在社會主義改造完成、我國進入社會主義社會後,中共應該怎樣把握與各民主黨派的關係?毛澤東于1956年4月在《論十大關係》的報告中明確了這個問題:“究竟是一個黨好,還是幾個黨好?現在看來,恐怕是幾個黨好。不但過去如此,而且將來也可以如此,就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報告表明瞭黨在社會主義時期仍然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的原則立場。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得到了進一步鞏固。
第二階段,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順利發展時期。時間是從1956年黨的“八大”至1957年6月反右鬥爭開始之前
1956年黨的“八大”在正確分析了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國內主要矛盾的變化,確定把黨的工作重點轉向全面的社會主義建設的同時,再次強調了“長期共存、互相監督”這個中國共產黨與民主黨派合作的基本方針及其實行這一方針的重要性,同時還闡明瞭民主黨派的社會基礎。
1957年2月,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中,闡明瞭中國共產黨與民主黨派合作的前提和政治基礎:“各民主黨派和共產黨相互之間所提的意見,所作的批評,也只有在合乎我們在前面所說的六條政治標準的情況下,才能夠發揮互相監督的積極作用。因此,我們希望各民主黨派都能注意思想改造,爭取和共產黨一道長期共存,互相監督,以適應新社會的需要。”這裡指出了多黨合作的前提即六條政治標準,而其中最重要的是社會主義道路和共產黨的領導兩條。
1957年4月,周恩來指出:長期共存就是:“我們黨的壽命有多長,民主黨派的壽命就有多長,一直要共存到將來的社會發展不需要政黨的時候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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