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自主創業 可一次性獲補5000元

2016年07月14日 14:12:43    來源:鄭州日報    

  本報訊(記者王紅)今後,河南省正在領取失業保險待遇人員選擇自主創業,將可以申領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助。昨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發佈《關於使用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支援創業暫行辦法》。

  為鼓勵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河南省將利用失業保險基金,扶持、促進失業人員上崗就業。新政規定,今後,河南省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可按規定程式申請領取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同時也可一次性領取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申請一次性創業補助需要啥條件?政策規定,失業人員申領補助首先要提供以下資料,包括: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證、身份證;自主創業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證明。對經營場所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僅限我省行政區域內),由經營地所在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實地核查並出具相關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失業人員申報補貼還有明確的時限要求,即失業人員需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證明之日起兩個月內提出創業補助申請。為確保申請資料真實,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到申請後,將指派核查人員(至少兩人),負責對申請一次性創業補助情況進行實地核查。

  除了扶持失業人員自主創業之外,河南省還將對吸納失業人員的用人單位予以就業安置補助。政策規定,凡參加失業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費滿1年的用人單位,吸納安置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將可以享受就業安置補助。補助金額按用人單位實際安置人數及簽訂合同期限,確定補助金額。每增簽1年勞動合同增加兩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補助,每人最高不超過6個月的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但是,用人單位招收的公益性崗位人員、一年以內重新招錄原單位失業人員的不得享受此項補貼。

編輯:崔瀝心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