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一女子在自動取款機上取錢後忘記退卡,直到5天后才發現,她報警後通過銀行查詢得知,卡內被人取走1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晉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被菏澤開發區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6日,菏澤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和平路派出所侯警官告訴記者,4月23日下午,家住菏澤市華英路一小區的謝女士報警稱,其遺落在自動取款機的銀行卡中,被人取走10000元錢。她說,4月18日12時許,她到菏澤市區華英路與中華路口西北角的農業銀行取錢,她在一台取款機上取了500元,隨後離開。直到23日下午欲再次取錢時,才發現銀行卡不見了。
接警後,辦案民警帶她來到銀行,調取當日監控錄影等資料,發現一位40歲左右的男子有重大嫌疑。警方查明該男子晉某,是四川省筠連縣,2001年至今在菏澤做傢具生意。事發當晚就回了四川老家。就在辦案民警準備著手趕赴四川辦案時,4月26日下午2時許,晉某在四川撥打了菏澤公安的110報警電話,對返川前分5次取走他人一萬元錢一事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