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金管會”:大陸銀行來臺營業信用查詢將設限

2009-12-29 10:38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肖燕
  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兩岸金融MOU簽訂以後,只要大陸銀行來臺營業就可向聯徵中心調閱資料,臺當局“金管會主委”陳衝28日表示,徵信資料的查詢僅限于臺灣使用,如需跨境,一定要當事人同意且向“金管會”申請國際傳輸。

  聯徵中心董事長胡富雄表示,今年8月1日起,對異常查詢資料的新會員實施即時查核,違規者停權時間由40天延長至90天;情節嚴重者,將撤銷會員資格。

  陳衝指出,跨境查詢廠商資料,這種情形在自然人中較少見,通常為公司行號申請跨境查詢,也就是由金融機構的母行基於授信原則,向“金管會”申請國際傳輸,進行跨境資料查詢。

  胡富雄也說,過去聯徵中心對違規查詢客戶,只有一個最高停止40天查詢機制,新的罰責除將違規查詢的天數拉長到90天外,還新增可無限期暫停查詢及開除會員等規定,而且當資料要在海外適用時,也要當事人同意。

  另外,陳衝表示,目前大陸證監會的QDII規模約有300億美元,雖對臺投資不設限,但為避免衝擊臺股,“金管會”將設定總量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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