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發佈流動資金貸款和個人貸款管理新規

2010-02-21 09:37     來源:新華網     編輯:張蕾

  新華網北京2月20日電(記者白潔純、劉詩平)記者20日從中國銀監會獲悉,銀監會于近日正式發佈了《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共分八章四十二條,其核心內容,一方面是要求銀行合理測算借款人的營運資金需求,審慎確定借款人的流動資金貸款的授信總額及具體貸款的額度,並據此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實際需求超額放貸。另一方面,強調對流動資金的支付和貸後管理,加強對回籠資金的管控,要求銀行針對借款人所屬行業及經營特點,通過定期與不定期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測,分析借款人經營、財務、信用、支付、擔保及融資數量和渠道變化等狀況,掌握各種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風險因素等。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共分八章四十七條,其要點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強化貸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動商業銀行傳統貸款管理模式的轉型,提升商業銀行個貸資產管理的精細化水準;倡導貸款支付管理理念,強化貸款用途管理,提升商業銀行風險防範與控制能力,同時防範借款人資金被挪用;強調合同的有效管理,強化貸款風險要點的控制,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強調加強貸後管理,提升信貸管理品質;明確貸款人的法律責任,強化貸款責任的針對性,構建健康的信貸文化。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兩個辦法與此前已施行的《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並稱“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初步構建和完善了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法規框架,將作為中國銀行業貸款風險監管的長期制度安排,標誌著中國銀行業信貸管理進入新的科學發展階段。

  銀監會自2007年7月以來,開始起草《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

  “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在起草過程中,反覆徵求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充分借鑒了國際通行做法,也認真考慮了中國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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