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起,保險業務監管將再度趨於嚴格。記者昨日從多家保險公司證實,保監會已向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管公司下達《關於印發〈新增電話銷售等統計指標〉的通知》,在保險業務統計中增加78項業務指標,以便全面掌握保險業務情況。
據了解,這一統計制度將從明年起正式實施,各保險公司在報送2013年1月的業務統計時,需按照新標準向監管部門上報。
記者了解到,《通知》中新增統計指標達78項,共分為七個大類,主要集中在非保險合同繳費、電話網際網路銷售和責任險產品銷售方面。
其中,在人身保險公司非保險合同交費、退保情況方面,增加了投連險獨立賬戶本年新增交費、退保情況等16個指標;在電話、網際網路銷售方面,增加電銷業務情況、網銷業務情況等14個指標;在責任險產品銷售方面,增加校方責任險等36個統計指標。
根據今年保監會在投資方面的新規,《通知》還要求獲批發行次級可轉債的保險公司、以及託管非保險資金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報送業務情況時增加相應的數據。
除了增加統計指標外,保監會還對農業險未決賠款等3個統計指標的報送頻度進行了調整,由原來的季度報送改為每月報送。
此外,根據《通知》要求,還將人身保險產品原有的“三分類”——人身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調整為人身保險、年金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四分類”。(記者 張軼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