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06年公共產品漲價潮後,新一輪公共產品漲價政策又在相繼出臺。時間過去了3年,當初號稱為了解決公共產品提供企業虧損問題,結果價格漲了,虧損企業還是虧損,聽證會還是被稱作“聽漲會”。有專家認為,公共產品定價市場化是大勢所趨。市場化就是要引入競爭機制,將相關的行業推向市場,讓民間資本及海外資本進入,營造一個充分競爭的環境。(11月18日《經濟參考報》)
油價在“退一步進兩步”中不斷看漲,終端電價在上網電價上漲後不停喊漲,水價和氣價的“漲”聲也是不絕於耳……不管人們高興不高興,資源能源價格的普漲可能很快就要成為現實。不難預見:一系列的價格調整聽證會即將在各地舉行,而這些聽證會勢必都將成為“聽漲會”,質疑及不滿之聲也將不可避免。
資源能源的緊缺會影響發展的可持續性,而價格杠桿可以促進消費者的節約,隨著資源能源緊缺程度的提高,價格的上漲是必然的趨勢。但公眾對漲價及“聽漲會”的質疑並不是沒有道理:一方面,公共產品提供企業總是把經營虧損作為漲價的理由,而公眾並不清楚真實的經營成本,雖然政府部門要進行成本監審,但這並不能完全打消公眾的疑慮;另一方面,公共產品都是由政府定價的,這種非市場的定價方式本身就容易招致不信任,尤其是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
那麼,怎樣才能保證公共產品的定價公平合理且不被非議呢?市場化當然是最好的定價方式,因為市場具有價格發現的功能。可是,市場化並不適用於所有產品或服務。有些產品或服務是市場不能或不願提供的,比如偏遠山區的郵政、供電等普遍服務;有些產品或服務是難以市場化的,比如自來水、天然氣、集中供暖等;有些產品或服務的部分環節是不太可能市場化的,比如電力的輸配送服務……如果一個城市建設幾個水、電、暖輸送管網,不僅會造成巨大的重復建設及資源浪費,而且使用效率的低下也會提高運營的成本,同時還會給城市的規劃及基礎設施建設帶來很多的麻煩——現在一品一網都是“天天挖溝”,要是一品N網會是什麼樣子?即使一種公共產品有兩三家公司同時經營,也只是獨家壟斷變成了寡頭壟斷而已,仍然不可能實現充分的市場競爭。
在壟斷經營及政府定價的情況下,也不是不可能實現價格的公平合理。如果做到了兩點,公共產品的價格也可以相對的公平合理,並最大程度地消除公眾的疑慮:一方面,公共產品不能追求利潤的最大化,因此必須確立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定價原則;另一方面,政府定價應該履行聽證等程式,而且公共產品的成本資訊應該完全公開。前面一點早已取得共識,但後面一點卻做得很不夠。公眾質疑漲價主要就是懷疑成本的不真實,而公共產品提供企業總是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公開成本。其實,在壟斷狀態下,企業根本就沒有什麼“商業秘密”可言,因為它們根本就沒有競爭對手。 總之,公共產品的合理定價不應寄希望於完全的市場化,而是應該著力於解決資訊的不對稱。如果壟斷企業拒不公開成本資訊,能源資源產品的普漲必將招致“民怨沸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