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調節收入差距 政府應先減稅讓利

時間:2010-03-23 09:28   來源:中國青年報

  接近國家發改委的消息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預計今年下半年,收入分配改革的具體進展情況將對外公佈。對於如何“切蛋糕”,該人士坦言,目前難度很大。(中國網3月22日)

  調節收入分配現在基本成為社會共識,但從目前透露出的調節收入分配的一些細節看,卻只是對個人與個人、企業與個人、資本與勞動等收入分配關係進行調節,並未考慮調節國家與個人的收入分配關係。可以想見,這種調節一定是不全面的,效果是難以保證的。

  目前,除了居民收入差距懸殊外,國家與個人的收入關係也呈極度不平衡狀態。數據表明,1997年~2007年,在我國GDP比重中,政府財政收入從10.95%升至20.57%,而勞動者報酬卻從53.4%降至39.74%。(新華社3月4日)政府收入的增長,具體可以從稅項費的增長得到印證。近十年稅收一直以兩位數的速度增加,最快一年的增幅是33%;而近些年,一些收費的增速也是井噴式的,比如土地出讓金去年達到1.5萬億元。這種增速遠超居民個人收入增長的幅度。

  政府收入激增,在國民收入中比重過高,也可以從民眾的宏觀稅負得到印證。數字顯示的政府收入佔比20.57%這個數字,其實仍然存在嚴重低估的情況。稅收是目前政府收入的一部分,而僅稅收佔GDP的比重,就已經接近20%,如果將社保、土地出讓金以及各項費的收入以及國有資產的紅利等收入計入,政府切走的蛋糕就不僅僅是20.57%。中央黨校周天勇教授的研究表明,“就是對煙草利潤、發行彩票、探礦和採礦權出讓、國有企業上繳利潤等收入不計,2007年中國政府的實際全部收入佔當年GDP的32.87%”(《東方早報》2009年11月17日),近三分之一的份額被政府拿走了。

  政府與居民的收入,是一種此消彼長的關係,政府拿走得多,留給居民個人的當然就少。雖然某些稅收、社保和收費有些是由企業負擔的,但是,這些負擔最終無不落在作為股東、消費者或勞動者的個體身上,使個人收入受損。重慶市政協副主席陳萬志在今年兩會上指出,每套商品房上捆綁著62項稅費,稅費使房價高企,居民個人難以承受。清華大學教授白重恩的研究也認為,中國的社會保險繳費在世界181個國家中排名第一,是北歐五國的3倍。

  縮小社會的貧富差距,決不能忽視調節國家與個人之間的收入分配關係。一方面,國家拿走太多,留給民間的就少了,可以重新切割的蛋糕本身就小了。另一方面,一些低收入者的貧困原因,本身就是稅費負擔不公平造成的。目前中國無論稅收還是收費,都存在嚴重的累退性,就是說窮人的稅費負擔佔收入的比例要高出富人稅費佔其收入的比例,這種累退性是造成社會兩極分化的原因之一。所以,在調節收入分配的時候,政府應該優化稅收結構,直接降低甚至減免向低收入人群的收稅和社保以及其他負擔,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通過放棄和降低政府收入的辦法,為負擔能力極差的貧困人士解困。這樣,政府拿走的少了,但居民個人得到的卻多了,比起政府徵收種稅,然後轉移支付幫助窮人的二次分配,直接減稅成本更低,流失更少,效益更高。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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